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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假天数不超规定 员工有权休年休假
汽车配件人才网    发布时间: 2012-05-24 08:53:45    浏览次数:1450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

 

  林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。2009年,他与企业签订了四年期的劳动合同。今年春节过后,林某患肝炎住进了医院,一住就是10天。四月底,林某想着要休年假。按其工龄,不够10年,应休5天年假。他想休5天年假与过“五一”节,正好8天。他把自己休的想法跟单位领导说了,领导不同意,双方为此产生了争议。

  法律人士表示,病假和年休假不能等同相连。根据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》,职工患病时,用人单位应给予治病休息时间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,并须依法支付病假工资;按照这个规定,林某应该有最长三个月的病假。另外,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,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,才没有年休假。因此,本案中,林某的病假只有10天,所以单位不能用病假折年休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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