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| 收藏本站 2026 年 4 月 24 日 打造汽车零部件领先的人力资源平台

 
    您当前的位置:汽车配件人才网 >>职业指导>> 劳动法规 >>为员工配奥迪未约归属 解聘后讨车要款均被驳
为员工配奥迪未约归属 解聘后讨车要款均被驳
汽车配件人才网    发布时间: 2012-05-24 08:53:45    浏览次数:1767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

 

  某公司为其员工配备奥迪车,未约定归属,员工离职后,单位讨车、要款一案,近期经一审二审,法院最终未支持单位请求。

  王女士任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之初,公司出资56万余元为其配置了奥迪车一辆。为便于王女士开展工作,奥迪车登记在王女士名下,但双方未就车辆归属及车款负担作出约定。后来,公司以王女士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解聘,同时要求其返还奥迪车,但王女士认为车子登记在其名下,系公司对自己的赠与,故拒绝返还。

  随后,公司起诉要求确认奥迪车归公司所有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王女士为奥迪车登记意义上的所有权人,公司虽为实际出资人,但王女士否认公司为实际所有权人,且公司未证明双方之间对于奥迪车归属有约定,故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。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
  公司不甘心,不久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再次将王女士告上法庭,以不当得利为名,要求其返还购车款。王女士辩称,公司对奥迪车的所有权系基于公司赠与,故不同意返还车款。
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双方虽未就车辆归属及车款负担进行约定,但双方当时已建立劳动关系,故王女士取得奥迪车系基于双方劳动关系,并非没有合法依据,王女士取得奥迪车不属不当得利。另外,公司在一审期间提交的两份记账凭证,仅能证明该笔购车款的资金往来情况,并不能证明购车款的给付目的和性质,亦不能证明应由王女士返还,故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
    标签:
分享到:
 
    下一篇:车企老总年薪排名王传福继续领跑
    相关文章

评论列表

用户名 密码 点击刷新验证码
       匿名发表     (内容限5至500字)    当前已经输入 0
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,汽车配件网保持中立。

  荣誉资质 总经理致辞 发展历程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聚汽声明 汇款方式 加入我们 友情链接 服务细则 合作伙伴 猎头服务网站地图

汽车配件人才网倾心打造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:网络招聘、猎头、专场招聘会等服务,结合优质的服务,不断探索,勇于创新,立足于强大的聚汽网络平台,依靠专业社区媒体《汽车配件社区网》和汽配行业高端杂志《聚汽观察》等多渠道的互动资源整合,为汽车配件企业和求职者构建一个领先的人力资源交流平台。
客服电话:0571-81020910 传真0571-81020910 邮箱:info@b2bautoparts.cn 24小时热线:15658103160/13818216694
地址: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高教路970号西溪联合科技广场6号楼608
Copyright@2010-2023 浙ICP备11022915号-2 杭州聚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
浙公网安备 33011002012885号

  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