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您当前的位置:汽车配件人才网 >>职业指导>> 劳动法规 >>新个税法实施一周年:6000万人已告别个税 |
| 新个税法实施一周年:6000万人已告别个税 |
| 汽车配件人才网 发布时间: 2012-09-04 09:48:17 浏览次数:823 文章来源: |
|
2012年9月1日,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一周年。一年来,新个税法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:全国个税收入连续10个月下降,6000万人告别个税。但正如很多业内人士所指出的,个税在如何更有效地调节高收入者方面,仍有亟待解决的问题。 工薪阶层纳税面下降到7.7% 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介绍,工资、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,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约28%下降到约7.7%,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,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。 从全国个税收入看,从2011年10月开始明显下降,个税法实施四个月减轻居民负担550亿元。从2012年上半年看,全国个税收入下降8%,比去年同期回落43.4个百分点,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下降为6%。 如何“盯紧”高收入者 从税制原理来看,个税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,向中低收入者少征税甚至不征税,向高收入者多征税。以美国为例,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缴纳税额占个税总额的60%以上。 近些年,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呈现逐渐拉大的趋势,高收入者收入来源也呈现多元化趋势,工资性收入比重下降,经营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等比重上升,这对我国个税的税制设计、征管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。 在我国目前的个税总收入中,工薪阶层个税所占比重超过50%,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低收入者仍是个税的主要承担者,缴纳税额较多,这也意味着个税未完全体现出“高收入者多纳税”的原则。 近些年,我国越来越重视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,越来越“盯紧”从事房地产、矿产资源投资、私募基金、信托投资等行业的人群,越来越“盯紧”股权转让、房屋转让、利息股息红利等环节。 “我国个税收入中高收入人群的税收总额在增加,并且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区和高收入行业。目前,我国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导向是正确的,但由于税制上的限制,个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仍未完全发挥。”财政部财科所副研究员李全说。 我国现行个税实行的是分类制,它名义上是一个税种,实质上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等11个征税项目,每个项目采取不同的计征办法、适用不同的税率,这种税制安排优点是便于征管。 李全认为,分类制的个税税制,采取分类定率、分项扣除、分项征收的模式,易于使所得来源多、综合收入高的个人承担的税负相对轻,而所得来源少、收入集中的个人承担的税负相对重。 “此外,高收入者收入来源较多,不同类型收入有税负差异,这也给高收入者创造了税收筹划的空间,从另一方面也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,要想真正发挥个税调节高收入的功能,从根本上要推进个税走向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’。”李全说。 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”的个税制度目前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实行,包括越南、印度等发展中国家,其突出特点就是个人除一部分特殊收入项目外,其余所有的收入项目都须在加总求和的基础上,一并计税,这无疑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。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说:“近些年我国个税改革一直在进行,但尚未形成一个严丝合缝的包括税制设计、税收征管等在内的税制体系,使得现行个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的问题。” “我国应加快推进个税走向‘综合与分类相结合’,加快完善个税征管,将包括公积金和各种隐形福利收入等纳入个税体系,盯紧高收入者‘灰色收入’,紧紧堵住高收入者的个税漏洞。”欧阳日辉说。 |
| 标签: |
| 下一篇:从首份工资花销折射时代变迁 |
| 相关文章 |
汽车配件人才网倾心打造多元化产品服务体系:网络招聘、猎头、专场招聘会等服务,结合优质的服务,不断探索,勇于创新,立足于强大的聚汽网络平台,依靠专业社区媒体《汽车配件社区网》和汽配行业高端杂志《聚汽观察》等多渠道的互动资源整合,为汽车配件企业和求职者构建一个领先的人力资源交流平台。
客服电话:0571-81020910 传真0571-81020910 邮箱:info@b2bautoparts.cn 24小时热线:15658103160/13818216694
地址: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高教路970号西溪联合科技广场6号楼608
Copyright@2010-2023 浙ICP备11022915号-2 杭州聚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