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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丢失员工个人档案 企业赔偿损失六万 |
| 汽车配件人才网 发布时间: 2012-09-18 09:22:26 浏览次数:1183 文章来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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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司丢失个人档案,致使员工无法办理退休手续,李某将某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0余万元。近日,法院作出该公司赔偿李某6万元损失的判决。 李某于1966年进入某工厂工作, 后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释放后,他发现原工厂已不复存在。经打听得知原工厂已经与其他单位合并组成一家公司。于是,李某找到该公司要求办理退休手续,该公司因李某不到退休年龄,未给予办理。李某达到退休年龄后又找到该公司要求办理退休手续,公司告知其档案没有了,不能办理正常退休手续。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,公司作为李某原工厂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单位,负有妥善保管李某档案的义务,原工厂及其后的公司未尽到妥善保管李某档案的义务,致使李某的档案丢失,公司应当对由此给李某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 最终,法院综合考虑公司的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,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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